通知公告
返回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5-05-06
致供应商: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就办公楼空调清洗服务项目公开比选,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办公楼空调清洗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和预算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预算:全年合计清洗检修费不高于人民币4.3万元。
三、采购内容
(一)服务范围:采购人办公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3号、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52号院8号楼。
(二)服务内容:
1.空调内、外机壳、过滤网、水槽、排水管清洗。
2.冷凝器、蒸发器热消毒清洗。
3.线路安全检查、维修。
4.系统检测、压力检测、制冷剂检测。
5.清洗保养出风口、回风口。
6.新风机滤网清洗。
(三)清洗服务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分体空调(挂机) |
1.5匹 |
台 |
36 |
交大东路办公区 |
2 |
分体空调(柜机) |
3匹 |
台 |
4 |
金源办公区 |
3 |
分体空调(柜机) |
5匹 |
台 |
3 |
交大东路办公区 |
4 |
中央空调室内机(天井机) |
3匹 |
台 |
11 |
金源办公区 |
5 |
中央空调室外机(主机) |
30匹 |
台 |
1 |
金源办公区 |
6 |
中央空调风机盘管 |
PF-85-136 |
台 |
73 |
金源办公区 |
7 |
新风机组 |
D10TP GKD03 |
台 |
6 |
金源办公区 |
上述仅为预估数量,将按照实际清洗保养数量据实结算,总计金额不得超过4.3万元整。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报价人的营业执照中规定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维修家用电器或机械设备等相关服务内容,且报价人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本项目不允许中选人再分包。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须提供两份《报价表》(见附件),所报价格为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二)《报价文件》须提供纸质文档,且必须密封,并在信封或包装物上标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封口处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我中心不接收快递。
(三)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5. 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四)报价递交时间:2025年5月21日8:30-17: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五)接受报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52号院8号楼,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01室。
六、中选原则
符合本项目对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报价文件内容实质性响应情况符合本项目全部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楠;联系电话:010-59935327。
欢迎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中选情况我中心将在履行内部批准手续后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5月6日